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创新智力资源在青年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作用,现面向校内外各领域专家、优秀创业者及优秀教师开展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成员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旨在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体系,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创新创业导师聘期3年,主要职能包括:
1.专题讲座。应邀出席学校举办的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定期与指导项目团队成员互动交流,不定期举行培训或专题讲座,聘期内不少于3场;
2.项目指导。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类活动,评审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研讨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方案;
3.竞赛指导。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创新创业类赛事,辅导创业项目,帮助创业竞赛团队取得好成绩;
4.结对帮扶。根据学生需求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和跟踪服务;
5.政策咨询。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政策调研,为学校制定创业政策提供咨询与建议;
6.其他活动。参加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其他创新创业相关活动。
二、选聘范围
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分为校内创新创业导师和校外创新创业导师。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覆盖学科专业;鼓励邀请知名科学家、知名企业家、优秀创业者、创新创业大赛评委以及优秀校友担任校外导师。
三、选聘条件
推荐选聘的校内外导师应满足《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九条导师基本条件的要求,此外,校内外导师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选聘:
校内导师优先条件:
1.已被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
2.在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等方面有具体成果,主持过省部级创新创业类教研项目或科研项目;
3.具有成功运营企业的经历,或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相关领域专家;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承担并顺利结题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作为排名前三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重大赛事,并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目;
6.担任过学校创业创新创业课程授课的教师。
校外导师优先条件:
1.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具有行业经验和相关资源的的企业家、创业者或校友;
2.在政府、行业协会组织中熟悉金融、法律、财务、科技、经济、人力资源及就业等事务的专业人员;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
4.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辅导创业者创业成功的经历或研究熟悉创新创业领域的专家学者或资深工作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推荐方式包括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
1.个人自荐。有意向的教师填写《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成员自荐表》(见附件2)于2023年10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wuplyouthpower@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创新创业导师申报材料+姓名”。
2.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校内指导老师1名,校外指导老师1名。请于2023年10月13日12:00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件(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10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wuplyouthpower@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创新创业导师推荐材料”。
(二)遴选公示。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从基本条件、创新方法和创业指导经验等方面对参加评选的创新创业导师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三)聘任。创新创业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聘任,颁发聘任证书。创新创业导师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履行职责情况和导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宜
1.学校在推荐评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双百”导师团成员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西南政法大学创业创业指导教师库成员。
2.如有疑问,请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023-67258005)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07办公室
联系邮箱:swuplyouthpower@163.com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2.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成员推荐表
3.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库成员汇总表
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