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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重庆日报同时报道!今天,走进法学大先生金平的民法人生

发布日期:2026-05-30 来源: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中心

西政网讯(记者 谭玉娇)5月25日,金平教授104岁寿辰前夕,党委书记唐青阳,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晓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西政沙坪坝校区看望金平教授及其家人,并送上生日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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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看望金平教授

唐青阳书记关切询问金老的身体状况,高度赞扬他为我国法学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并祝老人家永远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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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这位百岁民法守望者的法治人生,近日,《法治日报》《重庆日报》分别推出长篇通讯《只有这个伟大的时代 才有这样伟大的法典——百岁民法学家金平的世纪守望》和整版报道《他为“民法”奠基石——著名法学家金平三次参与民法起草》,深度聚焦这位百岁民法守望者的法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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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中摘取多个片段,一起走近这位法学大先生~

金平——名字里的初心。金平的童年,早早埋下了对公平与正义的向往。1922年5月29日,他出生在安徽金寨一个贫苦农家,原名金以治。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全家十几个孩子只活下四个,他小小年纪便成了放牛娃。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929年——中国共产党在金寨发动“立夏节起义”,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乡里办起招收普通农户孩子的苏维埃小学,金平第一次走进课堂。

抗战时期,安徽省政府迁至金寨,金平得以继续求学,最终考入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上大学前,他把名字改为“金平”,寓意追求公平、平等。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社会非常混乱,人们没有一点依法办事的观念。我家里及身边的人经常被欺负而无处伸冤,学了法律就能让老百姓少受点压迫。”(摘自《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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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二排左四)参加第三次民法典起草时与起草小组全体同志合影

一张珍藏四十年的照片。面对来访的镜头,老先生平静而笃定地表白着自己的心迹:“虽然年龄已超一百岁了,但对国家大事、党的大事情,我还是非常关心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关心的,是中国法治的前行步履,是他倾注了毕生心血的民事法律体系。在他家中,珍藏着一幅摄于1981年的民法起草小组合影,这是他三次进京起草民法典仅存的照片。指着照片上那些曾经并肩作战的名字,金平的声音里透着历尽千帆后的谦逊:“都是当时的名人,这一排坐的全是名人,孙亚明、史越,我这个人不好吹牛,我只是其中成员之一。”

正是在这种谦和的表述中,我们得以窥见一位历经新中国法治初创、曲折与繁荣的长者底色。他将个人的名字隐入群像,却用一生的时间,回答了中国民法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摘自《法治日报》)

风雪与跋涉,三次北上的立法守望。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5年初,集中了三十多位全国法律院校民法教师、司法业务部门以及相关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班子,启动民法的起草工作,金平是参与起草工作人员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在孙亚明等前辈的鼓励下,金平迅速进入了角色。1956年12月,共计四编、四百三十三条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征求意见稿已具雏形。

原本顺利进行的立法工作,被突如其来的运动打断,我国第一次民法起草工作就此搁置。直到1962年,随着三年困难时期逐渐过去,民法起草工作才得以重启,金平再次受邀北上,可这一次,起草小组刚刚拿出草案,全国的政治气氛又紧张起来,民法起草工作再次被迫中断。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法治建设的冰河解冻。1979年底,57岁的金平第三次进京,担任“民法起草小组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民法是一个内容非常庞杂的一个法律,所以要想一口气制造出来一个民法典很困难。”金平洞悉当时的立法智慧,“领导看到这一点了,不搞整的了,化整为零,改‘批发’为‘零售’,成熟一个,制定一个,成熟一个,颁布一个。”

这种务实的调整,源于时代的紧迫感。金平至今记得彭真副委员长的焦灼:“彭真同志多次讲,我们不能等,我们如果坐等的话,要等到什么时候?”这种立法思路,最终催生了中国民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法通则。(摘自《法治日报》)

民法调整对象到底是什么?从争议到一锤定音。20世纪80年代,面对新旧体制的交替,民法究竟该管什么、怎么管?学界众说纷纭。“公民说”“两个一定说”“商品经济关系说”交锋激烈。

1985年,金平和聂天贶、吴卫国、赵万一在《法学研究》第一期上,合署发表了论文《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的民法调整对象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学术观点,后来被学界称作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说”。

这一前瞻性理论在当时遭遇了多大的阻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赵万一从亲历者的视角作出了还原:“当时很多学者也并不太认可,因为平等最核心的是强调大家法律地位的一样,平等可能还有一个潜在的影响,就是它会影响到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的这种介入。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为基础,也不可能和你非公有制经济一样对待,否则我们社会主义的这种属性怎么来体现?”

在阻力面前,“平等说”顶住了压力。1986年,民法通则第二条一锤定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摘自《法治日报》)

一道“没答好”的考题。“我与金平老师的缘分始于一次毕生难忘的面试。”今年63岁的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之一赵万一教授讲起了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

1983年5月,即将从山东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的赵万一,收到西南政法学院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通知书。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他推开面试室的大门,出现在他面前的考官正是金平等人。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所有权制度有怎样的发展变化?”简单问了一些基本情况后,金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赵万一顿时有点懵——因为条件所限,他备考时用的是一本1958年编写的民法教材,那个年代的教材里面不可能出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的字眼。

时至今日,赵万一仍清晰地记得当时的窘境:“没有回答好金老师出的这道考题。”

进入西南政法学院求学后,金平告诉赵万一,当时出这个题目的目的不是要为难他,而是要提醒他,研究民法必须关注中国的国情,必须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进程,中国的法律必须能够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赵万一这才理解了金平的良苦用心。(摘自《重庆日报》)

歌乐山下的民法师资班74位学员、一套“活教材”。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停办10多年的法学教育重启。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是我国第一批恢复办学的政法院校,金平出任民法教研室主任。他向司法部提交报告,希望由西南政法学院承办一期面向全国的民法师资培训班,解决全国性法学院校民法师资奇缺、民法学教师教学水平不高的问题。

得到批准后,1983年3月,民法师资培训班开班。全国28个省(区、市)派教师来参加,原计划招收50人,最后来了74名正式学员。授课教师中,不乏佟柔、金平、赵中孚、杨怀英、江平等当时中国民法学的泰斗级人物。

“三个半月的时间,大家只争朝夕,每个人所做的笔记都不少于30万字。最多的是山东政法干校的教师赵景林,他做了上百万字的学习笔记。”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之一谭启平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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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金平在西南政法大学授课

作为培训班的主要筹办人,金平除了授课外,还带领教研室的同事把整个师资班的授课内容全部用录音机记录下来,并在培训班结束时整理成一套两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原理》教材。带着这两本小册子,很多老师回到各自的学校后,有了登上讲台的底气。(摘自《重庆日报》)

“看到民法典正式颁布,我此生无憾了”。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要部署。消息传出,谭启平第一时间拿着报纸冲进了老校区。

“当正式的决议出来,我第一时间就把报纸拿到,然后赶到老校区告诉金老师,我说民法典要出来了,”谭启平回忆那震颤人心的一幕,“我说民法典的编纂写入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议,老人家听到这个事情,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一位92岁老人的热泪,凝结着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等待。谭启平依然清晰记得老师当时的话语:“这一次民法典的编纂,是写入到了我们党的政治文件里边。那民法典搞得出来要搞,搞不出来也要搞,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人民,乃至于对全世界所作的一个庄严的承诺。”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

老人眼神清明,声音从容,说出了那句让所有法律人动容的结语:“只有这个伟大的时代,才有这样伟大的法典。我这一辈子就是搞民法,而且我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民法典上,看到民法典正式颁布,我此生无憾了。”(摘自《法治日报》)

法治的薪火代代相传。“我聆听过金平老师的讲座,学习过他编写的教材,他的法治思想和钻研精神深深影响着我们这些后学。”西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80后”民商法学院教授黄忠打开办公室书柜,里面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排专业书籍,其中就有金平编纂的《民法原理》《民法通则教程》《中国民法学》等多部教材。

“从金老身上,我们领悟到个人发展要与时代同频共振。”黄忠说,这些年来,他和同事们带头开展课程思政、法商融合等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国家与地方涉外规则制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近年来,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涌现出一大批“80后”法学青年先锋,他们接过了金平的薪火,把法治研究的目光对准了损害赔偿论研究、人口老龄化养老机构的履约标准、数字法学领域、自动驾驶汽车的私法挑战与应对研究等新领域,积极服务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法治的薪火代代相传。”凝视着那份陈列在展柜里的打印件,谭启平感慨,这既是金平的个人故事,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追求法治文明的真实写照。(摘自《重庆日报》)

由于版面所限,小编对部分段落进行了缩减,未能全面展现《法治日报》《重庆日报》的报道深度和广度,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跳转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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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只有这个伟大的时代 才有这样伟大的法典——百岁民法学家金平的世纪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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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他为“民法”奠基石——著名法学家金平三次参与民法起草》

百岁春秋,民法守望

世纪风雨,初心不渝

祝金平教授生日快乐

健康长寿,福泽绵长!

来源: 《法治日报》《重庆日报》 浏览次数: 6

审核:初审:吴汶书 素材审核:颜怡 二审:安鑫 终审:张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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