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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现启动2022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目的
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编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或任课教师,重点支持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牵头的团队申报。鼓励教师与行业或企业专家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教学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和实用价值;已有一定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基础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2.申请人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案例库建设。
3.每位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在通过结题验收前,负责人不得新申报案例库建设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案例库项目的选题范围及基本原则等须符合《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渝教研函﹝2018﹞12号)的有关要求。
(二)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自身优势特色,积极组织人力,整合资源,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申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2022年12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积极部署动员,组建团队、整合资源,充分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2022年12月31日中午12:00前,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初审并提交推荐申报材料;
(三)2023年1月1日—1月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案例库项目进行评审,并反馈修改完善意见;
(四)2023年1月5日—1月9日,学校对拟推荐申报项目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2023年1月10日前,经学校同意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教委。
五、支持政策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14号)要求,学校对每个获批重庆市立项的案例库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六、材料提交要求
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推荐申报材料与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2年12月31日12:00点前发送至邮箱:944855296@qq.com.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7258590。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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