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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起来|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努力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优秀人才

发布日期:2023-03-0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意见》强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作为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西南政法大学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厚德重法、自强不息,全力答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这道“必答题”,努力交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分报表”,加速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为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贡献力量。

 朱 锐  

原校纪委书记、校关工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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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完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后十分激动!一是《意见》彰示了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国依法治国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战略意义。二是《意见》对于全国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教育理论研究的院校是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政治使命。三是《意见》对于全国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教育理论研究的师生是莫大的政治鼓舞。四是《意见》对于具有历史丰碑的西南政法大学又是一次新的挑战和考验。我曾是西南政法大学一名学生,也是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了36年的党政工作者,虽已退休24个年头、年已八十有五,但读完《意见》后倍受鼓舞。现在我唯一能为贯彻落实《意见》尽微不足道之力的就是在西南政法大学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上继续老有所为。

李 权

原行政法学院教授、全国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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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学习《意见》之后颇受启迪、大开眼界。现将三点体会简述如下:

一是《意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指明了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方向与任务,内容具体、气魄恢宏,令我深受鼓舞!

二是《意见》中提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组成部分,我认为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和中华优秀文化决定的,此理念不但要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中,也应纳入法学教学与理论研究之中。

三是《意见》提到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应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双向交流,我认为非常必要,有利于学校培养真才实学的优秀法律人才。理论联系实际是我校优良传统,今后更应发扬光大。


李金荣

原国际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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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后,我深刻体会到《意见》立意深远,对当前和今后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令人耳目一新,精神为之一振。该《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高度重视,是一个全局性谋划。

西南政法大学作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理应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做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系统深入地做好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这两项办学主责主业,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建设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推进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全面巩固并持续提升法学理论研究能力,努力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


 文正邦  

原行政法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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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意见》,促进我校大发展: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进而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及其实践方略。要加强传统法学学科,深化实践法理学、法哲学、国家安全法学、党内法规学、区域法治理论等我校特色法学理论。新形势下,学校还要积极寻求外部支持,争取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

管光承

原刑事侦查学院教授、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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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就法学教育而言以中办、国办名义发文尚属首次,我强烈地感受到:中国法学教育的春天来了,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发展的春天来了。《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发挥好重点政法院校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骨干示范作用”这对西政来说就是利好,就是机遇。我认为,西政要创新发展,理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学校应组织专门班子认真研究《意见》吃透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措施逐一落实。西政理应是中国特色法学教育研究的领头羊,排头兵,更应尽快进入“双一流”行列。二是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使“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真正落到实处,进而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办出法学教育特色。三是为中国法学教育立标杆,建评价体系,创新学科、教材、课程,加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研究,注重自然科学、新兴学科与法学的交叉融合。

耿 健

原应用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校关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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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对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西南政法大学办学几十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法学人才,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意见》在新时代为我校人才培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清晰了目标,提供了机遇。

新时代法治人才的成长需要学会做事,更要学会做人。《意见》强调了对新时代法治人才思想道德素养的培育,并明确了培养的内容,方法、途径以及保障措施。目标是使学生形成“崇尚法治、捍卫公正、恪守良知”的法治人才的良好职业品格。

作为学校关工委的一员,我将更加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五老”优势,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为新时代培养“德法兼修,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冉 志  

原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校关工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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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学校关工委组织我们学习《意见》和学校《讲政治抓关键促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西政贡献——西南政法大学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两个重要文件。

《意见》是在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在转型升级的历史关键时期,为我国新时代大学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把舵定航,指明前进方向的重要文件。文件虽然讲的是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但是我校作为以法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其的基本思想,同样适合学校各个学科的发展,同样为学校各个学科的发展指引前进的方向。

文件有三点让我印象深刻:

第一,文件在总体要求中开宗明义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指出“社会主义的法学教育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如何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文件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的全面领导”“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这些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指明了方向。

第二,关于办学的指导思想,文件强调在新时代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要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教育引导广大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这既有指导思想的重点突出,又有怎么操作的具体指引,还有达到什么目标的具体要求。

第三,对社会主义大学教师的教学与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文件要求,社会主义大学的教师要有“不做西方理论‘搬运工’”的精神与志气,主动积极“构建自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知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形成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这是党中央对法学教师们的殷殷期望,这个期望同样适合社会科学各个学科。


戴 靳

原新闻传播学院正处级组织员、校关工委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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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顺应新时代法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按照《意见》的要求,促使学生在思想认识上要融入法学教育新发展格局,引导学生从记忆为主的学习逐渐过渡到以思维逻辑分析为主的学习;从知识原理的学习逐步转向知识的应用和创新性学习;从被动式“要我学”向主动性自主性“我要学”转变;从“考生”向“学生”转变;从追求“学历”向提升“学力”转变;从线下学习向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转变;从校内学习为主向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学习转变。总之法学教育要紧紧围绕学生学业,不断创新学习模式或方法,把学业作为学生成长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摆到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帮助学生真正“学会学习”,真正厘清“为何学、怎样学、学什么、哪儿学和何时学”,不断强化学生的基础知识、核心能力和专业素质,铸牢学业根基。

  周小红  

原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校关工委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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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意见》兴奋不已、备受鼓舞。这是专门针对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和研究的深度思考和顶层设计。事关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西南政法大学一直担负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和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几十年来,西南政法大学人才培养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专门人才,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在《意见》中,对于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更高,提法更明确。那就是要培养更多德法兼修,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对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从现在开始到2035年,法学教育从优化法学院校发展布局,到完善法学院校管理指导体制,尤其是“法治工作部门要加大对法学院校支持力度,积极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相信这些是法学教育大发展的契机,相信这些也是西南政法大学大发展的契机。

高标准,严要求,顺势而为,大有可为。法治人才的培养任重道远,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前景远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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