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西政校发〔2021〕326号)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6月发布的《西南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校级学术著作外译项目申报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立项4项(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逾期未完成者将自动撤项。
二、项目经费支持
每项资助3万元,立项拨付40%,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从校级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
三、项目结题管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并提交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的项目成果。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名单参照“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2)”,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出版经费另行安排,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出版时实际情况与科研处及学院、学科协商后报学校审批确定。
(2)主持人以该项目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如成功立项,则项目自动顺延研究期限,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结项后可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结项。
项目结项时,负责人须填写结项报告书,连同成果将电子档一并提交至科研处项目科进行验收,科研处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结项材料并统一制作结项证书。
各学院应及时向相关老师通报立项结果,告知本学院各项目主持人立项工作的相关事宜,并对本学院获准立项的项目予以必要支持和监督。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