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包括两门,分别为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规范说法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要申请法学硕士学位的话,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就是法学综合,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法学理论、宪法学、 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等几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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