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实务能力,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委托,现面向全校征选优秀研究生至该单位实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 法学专业类硕士研究生;
4. 身体健康;
5. 在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实习法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实习法官助理申请表》(附件1),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于10月10日16:00前由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184908535@qq.com,邮件名为“XX学院+姓名+报名实习法官助理”。
(二)审核
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三)接收
对拟接收的实习法官助理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接收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
四、实习管理
1.实习期限。实习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即从2022年10月中旬至2023年4月中旬。
2.实习待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为实习法官助理提供免费就餐,并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等费用。
3.工作纪律。实习法官助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除上课或参加院校要求的活动外,不得无故缺席。
4. 实习鉴定。实习法官助理在实习结束时应填写实习鉴定表,进行自我总结,由指导老师、实习部门负责人对其实习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签署实习单位意见后统一加盖政治处印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258523。联系人:涂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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