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应当在四年内完成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所有考试通过后的当年12月(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学员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敬业楼4011、4013室)提出书面的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申请表) |
学校根据学员论文方向确定论文指导老师 |
学员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并于提交论文写作申请的次年7月前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 |
学员于提交论文写作申请的次年9月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和论文定稿等,并准备论文答辩(具体学位申请及答辩程序以研究生院网站当年7月左右发布的通知为准) |